西,不是堅強,是麻木。
我忽然想起四年前,十八歲的沈鳶站在顧景琛面前,眼睛里全是光。
那時候她以為這個人是要帶她走,帶她離開那個處處欺凌她的寄養家庭,帶她去一個可以重新開始的地方。
十八歲的沈鳶不知道,她只是從一個牢籠,走進了另一個牢籠。
手機又震了,這次是顧景琛發的消息。
“下午去趟商場,買兩套出席林念晚生日宴的衣服,別太素,也別太艷,別搶她的風頭。”
我盯著這條消息,嘴角慢慢勾起一個弧度。
什么是人性?
十八歲的時候我不懂,以為真心能換真心。
二十二歲的我終于懂了,人性就是當你覺得自己已經跌到谷底的時候,命運會遞給你一把鏟子,讓你再往深處挖一挖。
而顧景琛這個人的人性,比我想象的還要涼薄。
他讓我買東西,從來不給我錢。
不是他忘了,是他篤定我會用那張附屬卡,而每一筆消費他都會查看。
他要知道我去過哪里,買了什么,見了什么人。
我不是不知道什么叫恥辱。
我只是假裝不知道。
這樣的日子又過了兩個月。
這兩個月里,林念晚出現在別墅的頻率越來越高,從一周一次變成了三天一次,又從三天一次變成了隔天就來。
每次來都帶一堆東西,有時是甜點,有時是花,有時是些莫名其妙的小玩意。
她每次都會笑瞇瞇地跟我打招呼,又是送護膚品,又是說什么姐妹情深,好像我們真能做好朋友似的。
而顧景琛在她面前,像換了個人。
他會替她拉開椅子,會彎下腰替她撿掉在地上的餐巾,會容忍她用撒嬌的語氣跟他討價還價。
有一次我路過客廳,看見林念晚窩在沙發上睡著了,身上披著顧景琛的外套,而他坐在一旁看書,不時抬眼看看她,眼神里的溫柔幾乎要溢出來。
我在走廊拐角站了很久,久到腿都麻了。
那種眼神,他從來沒有給過我。
在我面前,他永遠是那副冷淡疏離的樣子。
他可以和我同處一室卻一言不發,可以在我生病的時候只讓秘書送藥過來,可以在無數個深夜里把我一個人丟在這棟空蕩蕩的別墅里,自己不知道去了哪里。
可他也會在某些瞬間,讓我產生一種他其實不壞的錯覺。
有一次我發燒到三十九度,燒得迷迷糊糊,半夜起來喝水的時候摔了一跤,玻璃杯碎了一地,我趴在碎玻璃上,手上全是血。
是他把我從地上抱起來的,動作意外地輕柔,把我放在床上,替我處理傷口,喂我吃藥。
那天晚上他沒有走,坐在床邊守了我一夜。我燒得糊涂,卻在半夢半醒間記住了他手掌的溫度。
第二天醒來的時候,他已經不在了。
床頭柜上放著一杯溫水,還有一張紙條。
紙條上寫著兩個字:別動。
沒頭沒尾,連個署名都沒有。可我知道那是他寫的,他的字我認得。
就是這些細碎的時刻,支撐著我在這座金籠子里撐了四年。
每當我快要撐不下去的時候,就會想起這些瞬間,然后告訴自己,也許他不是不在乎,他只是不知道怎么在乎。
但今天,林念晚的生日宴上,這個自欺欺人的泡沫終于碎了。
宴會設在城中最貴的酒店,整個宴會廳被粉色和白色的玫瑰裝點得如夢似幻,光是花藝就花了不下百萬。
林念晚穿了一條Dior的高級定制禮裙,裙擺上綴滿了手工繡制的花朵,像一朵盛放在人群中的月季。
她挽著顧景琛的手臂款款走來,笑容燦爛得像一顆剛被打磨好的鉆石。
她確實很美。
不是客套話,是真的美。
二十三歲,正是女人最好的年紀,家世好,學歷好,長相好,渾身上下每一個毛孔都散發著被嬌養長大的女孩特有的那種底氣。
那種“我值得全世界最好的東西”的底氣。
這種東西我從來沒有過。
因為從我十二歲父母離世被送到親戚家寄人籬下的那一天起,我就學會了小心翼翼、察言觀色、盡量不麻煩任何人。
林念晚不需要學這些,因為從來沒有人虧待過她。
而顧景琛看她的眼神,就是她最好的配飾。
我按照他的
精彩片段
小說叫做《被拋棄后,我讓渣男身敗名裂!》,是作者汀沙鶴的小說,主角為沈鳶顧景琛。本書精彩片段:我叫沈鳶,二十二歲,是顧景琛養在金絲籠里的一只鳥。說是養,其實更準確地說,是關。事情的起因是四年前,他初涉商界,需要一個出身清白、懂藝術、能幫他周旋于上流社交場的花瓶。而我,沈家沒落后被寄養在親戚家受盡白眼的孤女,恰好符合所有條件。他替我還清了親戚家欠的那筆債,給了一筆可觀的安置費,唯一的要求是:做他的未婚妻,直到他不需要為止。我當時以為這是一場公平的交易。可后來我才明白,顧景琛這個人,從不做公平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