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旁邊,握住他的手。
“對不起,”他說,“是我連累你了。”
“你沒有連累我,”我說,“是有人在搞我們。”
一周后,我們收到了**的傳票。
方婉**了。
訴訟請求是:確認親子關系,要求老公支付四年來的撫養費、醫療費及精神損失費,共計三百萬元。
她的律師在媒體上放話:“五百萬元只是合理的撫養成本,如果對方愿意認孩子,我們可以談。”
五百萬。
她知道我們家有多少錢。
開出的數字剛剛好——剛好能讓一個人心疼,但又不會高到直接談崩。
這個人,不簡單。
**那天,下著小雨。
我穿了一件黑色的大衣,化了淡妝。老公握著我的手,掌心全是汗。
“別緊張,”我說。
他苦笑:“我沒緊張,就是覺得荒唐。”
荒唐。這個詞用來形容我們家的事,都算輕的了。
法庭門口圍了一大群人,有記者,也有看熱鬧的。
有人認出了我,直接罵:“就是她!霸占著人家位置不撒手!”
4.
我沒理他們,徑直走進法庭。
方婉已經坐在原告席上了。
她今天穿得很樸素,素面朝天,抱著一件舊外套,看著就像個被生活欺負的可憐人。
她身邊坐著一個四十多歲的男人,西裝革履,是她的律師。
婆婆坐在旁聽席第一排。
她今天穿得很體面,還化了妝,看起來容光煥發。好像今天不是來打官司的,而是來接孫子回家的。
她看到我,目光里閃過一絲復雜的情緒,但很快別過臉去。
法官敲槌,正式**。
原告律師率先起身:“法官大人,我方當事人方婉女士,于五年前與被告陸沉舟相識。當時被告隱瞞已婚事實,與原告****,致使原告懷孕。孩子出生后,被告拒不承認,原告獨自撫養至今。”
“現孩子被診斷出免疫系統疾病,需要親生父母雙方的遺傳信息。我方請求法庭確認被告陸沉舟與孩子陸軒的親子關系,并要求被告支付四年來的撫養費、醫療費及精神損失費,共計***三百萬元。”
話音剛落,方婉就開始抹眼淚。
肩膀微微發抖,看著讓人心疼。
旁聽席上已經開始有人竊竊私語了。
“真可憐,一個人帶孩子四年……”